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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警方破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20:10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董淑健

通讯员 蔡俊

近日,湖北浠水警方经合成作战、循线追踪,成功破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警察同志,我放在车内5500元现金和两包香烟被盗了!”8月4日上午10时许,浠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晚上将机动车停放在楼下马路边,上午发现车内财物被盗。

接到报警后,浠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挥中心立即启动情指行合成作战机制,组织清泉派出所、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成立工作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

审讯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被盗汽车没有被砸、被撬痕迹,经走访受害人得知,案发当晚该受害人忘了锁车门。

民警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拉车门”式盗窃案件。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一名嫌疑男子进入侦查视线。民警发现该名男子凌晨2时许出没于浠水县红烛路,挨个“试拉”每辆汽车的车门,发现忘记锁车门的目标车辆,便将车内现金及贵重物品一扫而空。

民警连夜赶往罗田县,蹲守数小时,凌晨时将嫌疑人抓获

办案民警以案发时段、区域为重点,调取沿途监控分析研判,经连夜奋战,最终确定嫌疑男子系王某某(男,34岁,江西上饶市人)。

办案民警通过细致摸排、关联分析,在对大量线索研判后,发现嫌疑人王某某已逃往罗田县。民警连夜赶至罗田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经过数小时摸排,于5日凌晨1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指认犯罪现场

经讯问,王某某对在浠水城区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某交代,自己因无收入来源,又想不劳而获,于是把目光盯上轿车内的财物,抱着碰运气的心理,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浠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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